预订费用
¥3080
行程天数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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探索这片神秘净土,体验藏民淳朴生活,旅游管家网专业操作西藏路线,户外探险!志在高远,山高人为峰!
途径城市:北京,拉萨
出发日期:09-08-01到09-08-30期间

最具特色、最富魅力的城市之一拉萨。这不仅因为它海拔3650米的高度令初来者感到晕眩,还因为它1300多年的历史留下的文化遗迹以及宗教氛围所带给人们的震撼。 拉萨素以风光秀丽、历史悠久、文化灿烂、风土人情独特、名胜古迹众多、宗教色彩浓厚而闻名于世! |
| 第一天行程 |
北京—拉萨(铁路距离4064公里,行车时间47.5小时)。晚乘T27次(21:30分)世界海拔最高的青藏铁路专线列车前往拉萨。 |
| 第二天行程 |
沿途欣赏自然风光(途中经停六大站点:石家庄、西安、兰州、西宁、格尔木、那曲)久居纷繁都市的人们正好借此旅途梳理自己的思绪,放松心情,回归自然.。 |
| 第三天行程 |
进入青藏高原,沿途可以在车上欣赏到令人叫绝的青藏高原及青藏铁路美丽的风光。列车在桑丹康桑雪草原上和念青唐古拉山中徜徉,您会为眼前变幻的人间仙境所痴迷。晚上抵达青藏铁路的终点站拉萨市后入住酒店.游客可在酒店休息,以适应高原气候。 |
| 第四天行程 |
布达拉宫--大昭寺--八角街。乘车前往【布达拉宫】【游览时间1小时左右】。布达拉宫是西藏最大的文物博物馆,珍藏历代达赖喇嘛的灵塔殿和佛堂。参观藏医学院((约40-50分钟)午餐后参观【大昭寺】【游览时间1小时】,寺后有一尊巨大的释迦牟尼金像,寺内走廊和殿堂挂满的壁画均是举世罕见的艺术珍品。参观圣宝源藏族工艺品(约40-50分钟)。八角街是围绕大昭寺修建的街区,大都是销售当地和尼泊尔、印度产的土特产品。 |
| 第五天行程 |
拉萨—纳木错--羊八井—拉萨。(柏油路500公里,车程及观光8—10小时)早餐后开始雪域高原藏北探秘---【纳木错】【游览时间1小时左右】(是藏人心中最神圣的湖泊。藏语意味天湖,海拔4718米,历经千年湖中扎西半岛的香火依然繁盛。纳木错南面是有终年白雪皑皑的【念青唐古拉山】,途中前往被誉为“地热博物馆”的【羊八井】地热蒸气田(若想体验高原游泳,请备泳衣,自费门票30元/人,自费 温泉外池98元/人 约40分钟)参观牦牛肉干厂,并可免费品尝(参观时间大约40分钟)。 |
| 第六天行程 |
拉萨—江孜—日喀则. (柏油路360公里,车程及观光6-8小时)早餐后从拉萨启程翻越海拔4900米的冈巴拉雷达站,沿途游览西藏第三大圣湖—【羊卓雍圣湖】(由于海拔原因最多参观时间约30分钟),藏语为“碧玉湖”, (湖面海拔4441米),湛蓝的湖水与远方的雪山连为一体,加上两岸各色的山脉、极具特色的藏民族村落、遍地的牛羊,一路走来,心旷神怡。中途经过[卡若拉冰川],前往电影[红河谷]故事发生地—【江孜古镇】(海拔4040米), |
| 第七天行程 |
日喀则--扎什仑布寺—拉萨(柏油路280公里,车程及观光4-6小时)。早餐后参观【扎什仑布寺】【游览时间1小时左右】。该寺是历代班禅的驻锡地。寺内有世界上最高的镀金强巴佛铜座像,像高22.4米,造型极为生动,寺内还有历代班禅的灵塔殿,是后藏的政教活动中心。之后驱车返回拉萨。参观茶马古道茶叶店(约30分钟)和御锋道具店(约30分钟) |
| 第八天行程 |
拉萨—北京 早乘T28次(08:30分)火车返北京。 |
| 第九天行程 |
火车上观赏青藏的壮丽景色。 |
| 第十天行程 |
拉萨—北京 早抵达北京,结束愉快旅行。 |
往返异地交通(火车硬卧)、合同约定双人标间住宿、餐(正餐:十人一桌,八菜一汤,不含酒水)、旅游车(由于西藏特殊情况,西藏旅游车辆无空调)、优秀导游、8万元旅游责任保险,景点第一门票、旅游地接送、机场或酒店敬献哈达。
1、费用说明:游客自行消费用项目,以及本“行程内容和费用包括”中未明确标示已经包含的项目,均由游客自理。行程中所列自费项目,必须在当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才能成行(例如,全车半数一上客人同意,并签字),自费项目不参加的客人,必须在车上等待其他客人游览.
2、本行程方案无强制消费项目。本行程中所明示推荐的旅游购物、消费、晚会等项目,均为旅游地具有合法资质的正规经营场所,游客可放心参加、随意消费,请预以积极配合。如果由于个人原因不能进店参观,应在旅游车或经营场所附近耐心等候规定的参观时间。
3、对于旅游地工作人员推荐的行程未明示包含的旅游购物、消费、晚会等项目,旅游者可自愿参加,也有权拒绝参加。如旅游者要求参加某些项目,或愿意接受旅游地旅行社工作人员推荐的项目,必须在不影响其他游客时间和利益的基础上,经参加者本人签字后安排;如对其他游客时间和利益有影响,则必须征得全体同意并签字。
4、对于旅游者在参加行程中明确标示包含的、或旅游地旅行社工作人员推荐的旅游购物、消费、晚会等项目,消费者应保存加盖商家公章的收据或发票,旅游者与经营场所发生的商品和消费争议,旅行社有协助游客积极处理的义务,但不承担连带责任。对于未经旅行社行程明示或推荐或经手的消费,如与商家发生争议或出现人身财产等损害,均由游客自行处理,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。
5、旅游者参加骑马、游泳、潜水、自驾车、蹦极、攀岩、剧烈运动以及与自已身体可能不适应的项目与活动,要充分考虑到活动的危险性,再行选择。如出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,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。
6、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应自行保护好自身的财产、物品安全,如出现被偷、被盗、丢失、损坏,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。
7、旅行社有权在不是必须征得游客同意的情况下,根据自然状况对旅游线路和日程进行适当调整,但主要景点不减少。游程中若因不可抗力或安全等原因不能去计划景点游览,则由当地旅行社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景点游览,或退还游客未发生的费用。
8、行程中所列的车程、距离等数据仅供参考,不受法律、法规约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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